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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来源:政策法规科 点击:次 作者:政策法规科

  济工商字[2017]101号

  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局属各单位:

  《28365365官网ks99cc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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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0日

  28365365官网ks99cc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工商建设,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44号)文件部署和要求,为全面做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任务措施

  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根据《济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制定我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政策法规科牵头,人事科及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3.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相关的“一单、两库”。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及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双随机”抽查的“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频次等内容,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企业注册局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2)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并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4.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我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能。(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5.编制行政服务指南。根据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中的服务事项,编制我局行政服务指南,明确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企业注册局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6.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中必须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7.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明确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的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企业注册局牵头)

  8.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及省工商局、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和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及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各执法科室、单位负责公示)

  9.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利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积极与全市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政策法规科牵头,信息中心及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济宁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的记录要求和标准,对执法记录的管理、使用和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监督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政策法规科牵头,规划财务科及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工商法字[2008]229号),《关于修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工商法字[2011] 233号),制定我局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保存等管理制度。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3.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对调查(询问)、现场检查(勘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在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同时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确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积极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记录设备,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实时记录和监督。(政策法规科牵头,规划财务科及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4.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作用,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逐步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水平。(信息中心牵头,政策法规科及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政策法规科牵头,人事科及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严格执行《济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细化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建立法制审核责任追究机制。(政策法规科牵头,人事科及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2.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政策法规科具体承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强化法制审核工作任务人员力量,确保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需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我局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4.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编制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重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编制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法制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执法科室、单位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10月)。各科室、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出台工作制度、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文件,并报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报送市法制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学习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严格按照我局实施三项制度的各项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本地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指导、督促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2月)。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督导、调度,并对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2017年12月下旬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汇总至政策法规科,并做好迎接市法制办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大意义,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市工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济宁市工商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参照市局各项工作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的方案、制度、措施等工作文件,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强化统筹衔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找出工作突破点,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将对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及相关科室、单位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调度、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附件:28365365官网ks99cc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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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杨福雪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旭东  调研员

  成  员:梁  勇  企业注册局局长

  郑  敏  公平交易局局长

  周建国  政策法规科科长

  于存启  办公室主任

  鲍  冰  人事科科长

  苏兴湖  规划财务科科长

  张  莹  市场管理科科长

  刘  敏  合同管理科科长

  李  涛  商标广告管理科科长

  朱  蕊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徐岩龙  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

  董龙芳  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所长

  尚文博  经纪人和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所长

  刘德山  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周建国同志兼任。

  

  抄送:济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本局:局领导,办公室,存档

  28365365官网ks99cc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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