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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消协2015年第四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8日 来源:办公室 点击:次 作者:办公室

  第四季度济宁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852件,消费投诉162件,解决160件,投诉调解率为98.76%。涉案金额165062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300元。

  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家用电子电器类28件,交通工具类21件,服装鞋帽类18件,占比分别为17.28%、12.96%、10.90%。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生活、社会服务类14件,电信服务11件,销售服务9件,占比为8.64%、6.79%、5.55%。

  投诉主要热点

  1、电动车成为投诉热点。

  目前电动车已经成了许多市民的代步工具。但是电动车因为服务、质量等问题所带来的烦恼,也是让人头痛的。例:消费者秦女士于2015年11月18日在某车业购买了一辆某牌电动四轮车,根据销售人员介绍,该电动四轮车夏天能跑150公里左右,冬天能跑130公里左右。但使用时频频出现故障,没能及时修好,该车实际使用过程的续航能力完全达不到某车业销售时的承诺公里数。该车业为消费者更换新的电动四轮车时,在四轮车上加电机,让消费者加价并不予退车。经调解,该车业同意消费者秦女士退车,并退还消费者购车款。现在有些汽车制造商希望借助新能源汽车项目“上位”,但由于行业本身在电动汽车安全的研发、生产、电池管理等方面尚未形成规范,鱼龙混杂的生产企业充斥在整个行业中,电动汽车产品的安全性令人担忧。为此,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源头上加强对其生产、销售和改装的控制,尽快出台有关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消费争议解决办法。

  2、预付卡问题

  经营者以免费体验、高额折扣优惠、夸大宣传商品和服务质量等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当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消费后,经营者往往不按照事先约定或承诺,履行相应义务,经营服务质量打折扣。

  3、移动电话质量问题

  移动电话质量问题仍是消费投诉的热点,主要原因有手机质量和性能不稳定,售后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偏低,不能准确判明故障;出现质量问题时,经营者与厂家相互推诿;维修时不明示故障原因乱收费等。

  4、“定金”与“订金”问题

  消费者在商品消费过程中,对“订金”与“定金”的概念理解不清,导致购物款难退还现象时常发生。例:消费者张先生于2015年10月11日在某售楼处购房,双方约定楼房为4号楼12层商品房,至12月12日楼房开盘时,售楼处组织购房人员在地下室进行选房,由于灯光暗加上销楼人员催促签字,张先生无法认真阅读协议条款就在房屋定购协议上签字,同时要求张先生提前缴纳了定金5000元。事后张先生才发觉到自己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商品房为2号楼12层并非之前双方约定的4号楼12层商品房,张先生感觉被忽悠上当,要求售楼处退还定金不再购房。售楼处以双方签订定购协议上明确约定乙方如未按上述约定时间交情首付购房款,则视为乙方违约且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为由,不退还张先生5000元定金。经调解,该售楼处同意退还消费者张先生购房定金。现实中,由于商家与消费者对于“订金”与“定金”难区别,出现问题又大多站在有利于自身的立场上理解,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投诉的热点。“定金”和“订金”二者虽然音相同,但意义却不一样,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消费者交了“定金”后违约,是不退还的。而“订金”则是预付款,可以退还。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买商品合同时,消费者对此要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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