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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工商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群众警惕网络传销新变种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来源:办公室 点击:次 作者:办公室

  8月8日上午,济宁市工商局联合市公安局联合举行了“防范新型网络传销”消费警示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郑敏主持,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海林通报了有关情况、发布了消费警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邱宝,齐鲁晚报、济宁日报、济宁晚报、济宁电视台等媒体记者,以及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赵海林介绍,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市综治办总牵头下,密切协作,主动作为,以“两抓一巩固”为总基调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遏制了规模性传销活动的发生。先后利用电视、报纸、出租车、公交车、手机短信等媒体,发布预防和打击传销一系列公益广告信息近0.3亿条次,组织重点区域宣传活动27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在全市启动了对驻济直销企业市级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直销企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对40家申请直销企业牌照和扩区的直销企业有无违法行为进行了协查;对我市新获批的直销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指导企业开展捐助活动,向任城区闫寺小学捐赠新书1500多册,资助困难学生30名。同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相继建立了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涉嫌传销违法行为进行侦办处置,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帮教,目前全市传销形式总体趋于稳定。

  赵海林强调,当前,传销分子将传销移植到网络上,假借“互联网+”概念,出现了花样繁多的网络传销活动。有6种传销新形态值得大家注意。一是假借“招商加盟”“网络营销”“多层分销”等名义,以所谓的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代理为诱饵,鼓吹高额佣金、收益回报,利用微信、微商平台发展下线人员,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二是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购物报销”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加入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传销骗局。三是打着“慈善互助”“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消费养老”的幌子,开设专门的网站平台,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群众拉人加入的传销活动。四是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边旅游边赚钱”旗号,以赚取佣金、旅行积分和免除月费为诱饵,鼓动参与者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五是借助“XX币”“XX理财”等虚构道具,鼓吹数倍于本金的高额收益,设置推荐奖、碰对奖等奖金制度,引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的传销骗局。六是打着“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鼓吹“资本运作”“1040工程”“投资开发”“连锁销售”等噱头,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最后,市工商局郑重提醒广大群众: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他人诱导,妄想一夜暴富,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天上不会掉馅饼,摆正心态,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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