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工商动态
济宁市工商局五措并举加强双11期间网络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来源:办公室 点击:次 作者:办公室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进行宣传,使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知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构建良好的网络交易和服务氛围。

  二是发布消费警示 收集、整理近年来突出的网络交易陷阱和消费欺诈行为,认真进行剖析,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和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有条件的可向广大消费者印发消费警示宣传材料。

  三是 加强行政指导 对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经营者进行行政指导,督促其按照《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法定责任义务。对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或发现有违法行为苗头的要视情况约谈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 加强网络监测 充分利用工商总局、省局网络监管平台作用,在“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组织网络定向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立案查办。

  五是 严厉打击涉网违法行为 认真组织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落实。依据各自职能加大对“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监管工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