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 |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设立依据:《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申请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核准 办理地点: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 号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邮政编码:272000 咨询电话:0537-23637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下载表格请进入表格下载栏目相应事项中下载 办理材料: 【7】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情况。 4.隶属公司章程。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7.前置审批文件。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他有关文件。 9.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注: 1.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适用本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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