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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任城区工商局、邹城市工商局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外资登记管理授权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来源:企业注册局 点击:次 作者:企业注册局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授予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工商局、邹城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两地历史上首次获得国家级登记权限授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工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地方工商局登记管理的原则,被授权的地方工商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职权。

  为进一步提升就近、快速、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降低企业登记成本,着力营造良好外商投资环境。今年8月,市工商局积极筹划,主动作为,积极指导任城区、邹城市开展“争取工商总局外资企业登记授权”的软件、硬件建设工作。在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报请省工商局转报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申请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申请》,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顺利一次性获得工商总局的授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任城区、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登记管理以下企业:辖区内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依法应当由上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近年来,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始终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统领全局的重大工作来抓,出台了服务招商引资、助推企业发展等多个文件,全力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来济宁发展。下一步,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指导各地改善注册登记硬件和软件环境,适时将再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一批外资登记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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